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宪法》“鼓励自学成长”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
一、创建与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酝酿于70年代末,创建于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一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五个年头。在这十五年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1、已具相当规模。目前除台湾省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开展了高教自学考试,并辐射到港、澳、台地区。据不完全统计,自学考试十五年来,共开设了文、理、工、农、医、财经、政法、教育等约240多个专科、本科专业,中专专业约80个;考试人数全国累计2000万人; 经过考试, 已有110万人取得了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约1000多人,并有约400多万人获得了一门以上的单科合格证书。
2、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自学考试工作机构,有了一个自学考试的工作队伍。
3、加强了法规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特别是 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对高教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 考试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考籍管理、社会助学、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考试经费、奖励和处罚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高教自学考试制度成为我国一项有法可依的制度,为自学考试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加强了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了社会助学的开展,积极发挥作为教育形式的作用。
5、加强了管理,使考籍、考务、考试标准、命题工作逐步规范、完善,考试研究工作已逐步展开。
6、拓宽了功能。除高教自学考试外,又开展了中专自学考试。
此外,还开展了外语单科水平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学历予以认定的国家文凭考试的试点,同时也在积极开考面向农村的专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在港设考场等。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正在制定2000年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规划。当前,高教自学考试制度已得到比较充分地发展。作为规模大、范围广、层次多、功能全、具有完整组织机构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系统、协调的管理体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占着重要地位,成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所不能替代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
二、性质与任务
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放严格的国家考试,因此,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组成,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而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只有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才能得到检验和认定,从而得到社会的承认。
高教自学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培育和选拔人才。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是通过国家考试,
①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②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③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④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三、特点及质量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务为主、工学矛盾小等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不受教育程度的局限;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也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高教自学考试的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自学考试每个学科的考试,均属该科结业考试,及格一门即获得该科的单科合格证书,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育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即可获得同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高等院校授予相应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一)】相关文章:
考生必读
- 2016-06-15【考生必读】新生必读:自考专业选择三考量
- 2016-06-15【考生必读】各地2014年自考报名费用汇总
- 2016-06-15【考生必读】报考指导:哪五类人群适合自学考试
- 2016-06-15【考生必读】哪些人适宜自考
- 2016-06-15【考生必读】民办校新生三渠道了解自考政策
- 2016-06-15【考生必读】自考生考研需注意的事项
- 2016-06-15【考生必读】挑选自考辅导学校 口碑最重要
- 2016-06-15【考生必读】自考辅导班:考生要谨慎选择学习方式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考试安排】福建2010年10月自考改革试点专业课程考试安排
- 【成绩查询】甘肃08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方式通知
- 【自考毕业】2015年上半年梅州自考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 【自考毕业】2015年上半年天津自考毕业审核工作6月27日开始
- 【成绩查询】青海08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 【考务考籍】四川内江09年10月自考转免考办理通知
- 【考试安排】济南自考办2010年9月考试工作安排
- 【考务考籍】甘肃兰州09年7月自考通知单打印通知
网友关注视频
- 二年级下册数学第一课
- 冀教版小学英语四年级下册Lesson2授课视频
- 小学英语单词
- 30.3 由不共线三点的坐标确定二次函数_第一课时(市一等奖)(冀教版九年级下册)_T144342
- 3月2日小学二年级数学下册(数一数)
- 外研版英语三起5年级下册(14版)Module3 Unit2
- 河南省名校课堂七年级下册英语第一课(2020年2月10日)
-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