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挪用资金罪的特征
试述挪用资金罪的特征及其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答:(1)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时,成立挪用公款罪)。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在此前提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二是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是进行非法活动的。
①本罪的对象是单位资金,因此,挪用单位资金以外的财物的,不成立本罪。
②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
③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④刑法根据挪用的不同情况,规定了不同的构成要件。其一,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与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如用于一般消费、娱乐活动等,必须数额较大,并且超过3个月未还。其二,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求数额较大,不要求超过3个月。其三,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问挪用数额与时间,均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单位的资金,而故意非法占有、使用。二者的主体要件相同,客观行为也有相似之处,其区别主要在于:
①对象不完全相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只能是本单位资金;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除了本单位资金外,还可以是其他财物。
②行为不同:挪用资金罪只是暂时占有、使用单位资金,因而只是侵犯了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职务侵占罪是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因而侵犯了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整体。
③故意内容不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只是暂时占有、使用的故意,主观上具有归还资金的意图;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出于不法所有的故意,不具有归还的意图。
【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挪用资金罪的特征】相关文章:
法学
- 2020-04-17【法学】“法理学”复习资料(14-18章)
- 2020-04-17【法学】07年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十八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工业产权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发明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外观设计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统计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税收
其他最新资讯
- 2026-05-17【自考政策】kaiyun体育: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下载_登陆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理学】07年4月《行政管理学》考前复习资料(1)
- 【理学】07年4月《行政管理学》考前复习资料(4)
- 【理学】06年4月人力资源管理串讲资料(8)
- 【理学】自考《计算机系统结构》第3章精讲
- 【理学】06年4月人力资源管理串讲资料(2)
- 【理学】《数据库原理》知识点之查询优化
- 【理学】06年10月"计算机网络管理"串讲资料
- 【理学】07年4月《行政管理学》考前复习资料(7)
网友关注视频
- 《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测试题讲解
- 沪教版八年级下次数学练习册21.4(2)无理方程P19
-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老山界》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 苏科版数学 八年级下册 第八章第二节 可能性的大小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四年级下册 Unit 4
-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5
- 外研版英语三起6年级下册(14版)Module3 Unit1
-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9
精品推荐
分类导航
猜您关注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方法(一)
- 200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试题
- 民事诉讼法学标准预测卷(三)
- 《国际私法》笔记
- 《经济法概论》第一章 同步训练
- 2004年10月经济法概论串讲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