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1、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原始主体为作者。
2、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3、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区别:
(1)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受主体是以他人原有著作权合法存在为条件;
(2)原始主体可享有完整的著作权,继受主体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
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著作权主体
1、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中全部财产权及全部人身权利的主体。
2、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是指仅拥有作品中部分财产权利的主体,不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
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
1、中国著作权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即可获得保护;外国主体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日起受保护。
2、外国主体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3、若外国人、无国籍人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4、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及无国籍人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也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相关文章:
★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具体行政行为
法学
- 2020-04-17【法学】“法理学”复习资料(14-18章)
- 2020-04-17【法学】07年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十八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工业产权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发明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外观设计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统计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税收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成绩查询】成都2010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
- 【考务考籍】广东东莞09年10月自学考试考场设置
- 【成绩查询】江西2010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通知
- 【成绩查询】安徽铜陵2010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通知
- 【成绩查询】南京2010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
- 【考务考籍】广东深圳09年10月自考近5.5万人参加
- 【成绩查询】北京2010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通知
- 【考务考籍】青海09年10月6千余人参加自学考试
网友关注视频
- 【获奖】科粤版初三九年级化学下册第七章7.3浓稀的表示
- 冀教版小学英语五年级下册lesson2教学视频(2)
- 第五单元 民族艺术的瑰宝_15. 多姿多彩的民族服饰_第二课时(市一等奖)(岭南版六年级上册)_T129830
-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9
- 《空中课堂》二年级下册 数学第一单元第1课时
- 冀教版英语五年级下册第二课课程解读
- 北师大版八年级物理下册 第六章 常见的光学仪器(二)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 3月2日小学二年级数学下册(数一数)
精品推荐
分类导航
推荐资讯
猜您关注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方法(一)
- 200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试题
- 民事诉讼法学标准预测卷(三)
- 《国际私法》笔记
- 《经济法概论》第一章 同步训练
- 2004年10月经济法概论串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