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点:留置
留置的概念
1.留置的定义[识记]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优先受偿。
[例题·名词解释]留置。
留置主要应用于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
2.留置担保的实现[领会]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该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将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例题·单选题]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那么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确定( )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A.1个月
B.2个月
C.1个月以上
D.2个月以上
正确答案:D
3.留置权消灭[领会]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灭失:(1)债权消灭的;(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被债权人接受的。
【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点:留置】相关文章:
法学
- 2020-04-17【法学】“法理学”复习资料(14-18章)
- 2020-04-17【法学】07年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十八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工业产权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发明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外观设计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统计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税收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自考报名】2013年10月固原市自考报名工作通知
- 【自考报名】吉林2013年10月自考报名顺延通知
- 【自考报名】2014年1月广东江门自考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20日
- 【自考报名】2014年1月安徽自考报名时间顺延公告
- 【自考报名】2014年1月铜陵自考报名时间延长
- 【自考报名】2013年9月北京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实践考核网上报考通知
- 【自考报名】2013年蚌埠医学院护理学自考实践环节考核报名通知
- 【自考报名】2014年1月重庆万州自考报名通知
网友关注视频
-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泊秦淮》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湖北省
-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5
- 苏科版数学八年级下册9.2《中心对称和中心对称图形》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六年级下册 Unit 7
-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21.3(3)分式方程P17
-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租船问题》
-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泊秦淮》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天津市
- 苏科版数学 八年级下册 第八章第二节 可能性的大小
精品推荐
分类导航
推荐资讯
猜您关注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方法(一)
- 200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试题
- 民事诉讼法学标准预测卷(三)
- 《国际私法》笔记
- 《经济法概论》第一章 同步训练
- 2004年10月经济法概论串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