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九章(1)
第九章 公司破产
一、知识点:
1、明确几个概念:破产法的基本理论
取回权(所有权人行使):在破产宣告时,由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并非全部属于破产企业所有,如他人寄存、寄售物品,其所有权属于他人,当企业被宣告破产时,所有权人有权通过清算组取回。
追回权(清算组行使):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有侵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不法民事行为时,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认定行为无效,并追回财产。侵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不法民事行为:(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
别除权: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上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销权: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享有在破产清算前以其债权充抵其债务的权利,这种由破产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抵销权。
2、破产债权四个特征:(1)破产债权是相对权。(2)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3)破产债权必须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发生的请求权。(4)破产债权必须是对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的请求权。
3、破产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干预原则。(2)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原则。(3)破产与和解、整顿结合原则。(4)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原则。
4、清偿不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构成要件:(1)欠缺清偿能力。(2)对已到清偿期限的债务欠缺清偿能力。(3)全面地欠缺清偿能力。(4)长期地欠缺清偿能力。
5、《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民诉法中的破产程序适用企业法人。
6、破产程序中清算组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7、企业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在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超过2年。
8、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9、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或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应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而召开。
【2013年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九章(1)】相关文章:
法学
- 2020-04-17【法学】“法理学”复习资料(14-18章)
- 2020-04-17【法学】07年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十八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工业产权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发明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外观设计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统计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税收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教材大纲】江苏自学考试高级卫生经济学教材大纲
- 【教材大纲】江苏自学考试泛读(上)教材大纲
- 【教材大纲】江苏自学考试公共关系案例教材大纲
- 【教材大纲】江苏自学考试网络信息资源开发教材大纲
- 【教材大纲】江苏自学考试编辑学教材大纲
- 【教材大纲】江苏自学考试护理教育教材大纲
- 【教材大纲】江苏自学考试档案学概论教材大纲
- 【教材大纲】江苏自学考试口译与听力(实践)教材大纲
网友关注视频
-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泊秦淮》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湖北省
-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5
- 青岛版教材五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进军营——方向与位置)用数对确定位置(一等奖)
-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1
- 三年级英语单词记忆下册(沪教版)第一二单元复习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四年级下册 Unit 2
- 苏科版数学七年级下册7.2《探索平行线的性质》
-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有余数除法的简单应用》
精品推荐
分类导航
猜您关注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方法(一)
- 200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试题
- 民事诉讼法学标准预测卷(三)
- 《国际私法》笔记
- 《经济法概论》第一章 同步训练
- 2004年10月经济法概论串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