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35)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本章重点难点)○P239(可选择)
⑴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⑵禁止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体排放污水。(两个禁止注意,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夫关的建设项目。)
⑶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清洁生产和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淘汰制度(本章重点难点)P239略(自己看)
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落后,必然导致原材料和能源利用效率的低下和污染物排放量大,是污染严重的客观原因。通过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并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实现清洁生产,是现代工业企业的发展方向。《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在实行清洁生产方面的义务,并规定了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制度以促进企业履行这一义务。
1、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2、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防止地表水污染(重点难点)
1 水体保护区
设立保护区,采取特别措施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环境因素或者区域,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方法之一。
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证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⑵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水污染防治法》公布以前已有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治理;危害饮用水源的排污口,应当搬迁。
2 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的禁止性规定(可选择,自己看)
a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b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c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d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e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f 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3 限制性规定(可选择,自己看)
A、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
B、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
C、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准排放。
D、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E、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4 防止农药和化肥污染略
a 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b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5 防止船舶污染略
a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b 船舶的残油、废油必须回收,禁止排入水体。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防止地下水污染略
1 禁止性规定
a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b 在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2 其他规定
a 在开采多层地下水的时候,如果各含水层的水质差异大,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b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c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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