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刑事诉讼法”复习纲要(27)
审查以后做出的决定:
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至(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三)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四)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
(六)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审查期限普通程序7天,简易程序3天。
法院决定开庭的时间不以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为前提。
法院的决定中不能包括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A.通知工作:
a.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b.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注意,不等于10日以内)送达被告人。
c.传唤当事人,通知诉讼参予人;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检察院。
d.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人民法院在受理某泄露国家机密案后,决定不公开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应当在开庭审判3日以前公告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B.应当在开庭审理时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C.应当公开宣告判决
D.不应当公开宣告判决
「答案」BC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3.法庭审判
庭审预备程序:
宣布开庭:查明被告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向被告人交待权利;要特别问明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庭审中对证据的质证采取固定的质证顺序,先是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然后是辩护人;
Z市F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某盗窃案,在调查证据时,宣读了因病不能出庭作证的赵某的证言笔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该证言笔录,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哪些人的意见?
A.公诉人
B.被害人
C.被告人
D.其他出庭作证的证人
答案:ABC.本题考庭审中质证的主体。
《刑诉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属当事人范畴,A、B、C皆入选。D项凭常识即可排除。
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
宣判:当庭,5天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立即送达判决书。
4.检察院的庭审监督及配合工作:
a.出庭支持公诉:法院审判公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b.审判监督:检察院发现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检察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由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
c.检察院应当在庭审前移交相关证据及赃款赃物,没有移交赃款赃物的,只要起诉书中的内容完整确定,法院即可以决定开庭审判。
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院出示证据,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互相质证、辩论。
5.法庭秩序:(比较民诉)注意审判长和法官的决定权限。
a.警告、训诫: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
b.强行带出法庭: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c.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d.拘留: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司法拘留)
e.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民诉多了一个拘传)。)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也可以通过作出罚款、拘留决定的法院提出。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6.撤诉: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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