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民事诉讼法”笔记(45)
第三节 诉讼费用的负担
所谓诉讼费用的负担指诉讼费用在判决作出之后究竟由哪一方当事人来最终承受。一般来说诉讼费用是由程序发动人来预交的。
比如说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偿还人民币500万,这时候原告就应当向法院6万元钱的案件受理费,后来法院经过判决之后,原告胜诉,被告败诉。判决被告应该向原告支付500万元人民币,同时法院会判决由败诉一方承担案件受理费,这6万元应该由败诉一方承担。具体的作法法院并不会向原告退还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而是判决这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应该由被告支付给原告。换言之,被告应该向原告并不是500万还包括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被告应该向原告支付506万元。
一、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1.败诉人负担原则;原告要求被告偿还1万元钱,并且预交案件受理费,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应该赔偿原告1万元,原告所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应该由被告支付给原告。
2.按比例负担原则;所谓按例负担有的案件当中并不是原告全胜被告全败,或者是原告全败被告全胜,可能是原被告双方各有胜负,这时候就必须按照他们的胜负比例来分配这个案件受理费。举个例子原告要求被告偿还人民币500万,他向法院预交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最后法院判决原告只应该向被告索要250元的债权,由于原告原来是主张500万的,等于说原告的500万当中有250万被法院所支持,还有250万是法院驳回的,这样一来原告所预交的6万元案件受理费就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3万由原告来支付,另外3万元由被告来负担,所以说所谓的按比例负担关键就是看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与他最后获得的胜诉判决数额比例,这个比例在原、被告之间来分配。
3.人民法院决定负担:这里主要适用于离婚案件;离婚诉讼能为能适用败诉者来负担原则,肯定不行。比如丈夫起诉要和妻子离婚,妻子不同意离婚。经过法院审理之后,最终判决原、被告双方应该离婚,这时候丈夫就胜诉了,妻子就败诉了。但是法院在审理当中发现,造成双方离婚的原因并不是妻子的原因,而在于丈夫一方的过错,这个丈夫平时是不管家庭,双方感情不合,这时候虽然丈夫胜诉了,但是他在伦理方面、道德方面却是需要被谴责的,如果案件受理费仍然要被告来负担,对于被告而言,肯定是不公平的,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不能直接贯彻由败诉一方承担案件受理费,而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由被告负担还是由原告负担。还是由原、被告双方按照一定比例来共同负担。
4.原告负担:这里主要适用于原告撤诉的案件,撤诉指原告把一个不应该起诉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当中去,中途又不起诉这个案件了,这时候产生的诉讼费用当然由原告来承担了。根据国家民诉法的规定,如果原告在诉讼当中撤诉的,他所预交的诉讼费用法院应该退回一半,毕竟法院没有作出判决,法院的工作只是做了一半。
5.协商负担:主要用于调解情况下,原、被告双方用调解的方法结案,他们除了要调解、协商他们存在的主要债人债务之外,他们还应该对双方之间的诉讼费用的分担问题进行协商调解;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来作出裁定。
6.当事人自行负担:指错误地发动了程序当事人应该自行负担程序的费用。比如说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还钱,原告提供一张证据,是一个欠条,欠条上面有被告的签名,被告认为这个签名是假的,并且申请法院对这个签名进行一个鉴定,结果发现签名是真的。这时候被告说这个签名是假的,并且他申请了签定,但鉴定结果与他的主张却是相矛盾的,这时候被告的行为是一个不当的诉讼行为。因此,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应该由他自行负担,他所预交的诉讼费用就不能够由对方承担,法院也不会给予退还。
二、二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1.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上诉费用由上诉人负担;因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意味着上诉人败诉了,根据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来承担的原则,这时候上诉人自然应该承担上诉费用。
2.二审依法改判的案件,二审法院除确定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改变一审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判决。
比如说在一审当中原告主张被告让他支付人民币500万,并且原告向法院预交了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最终一审判决败诉被告胜诉,被告不需要向原告支付500万元人民币相当的法院会判决原告所预交的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应该由原告负担,原告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作出了改判,一审当中的被告应该向一审当中的原告支付250万元人民币,这样一来由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一半是正确的,另外一半是错误的,所以他在一审当中以及在上诉当中所交的两笔案件受理费,他就应该承担一半,而另外一半由对方来承担。换言之,一审当中有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二审当中有6万元的上诉费,有12万,有6万由原告承担,另外6万由被告承担。二审法院除了要改变一审判决之外,还应该改变一审法院中对于诉讼费用的判决。
3.二审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他们的调解内容除了是债权债务关系之外,还应该协商一审和二审中诉讼费用的分担问题,如果谁不承担的话,就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来裁定。
4.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上诉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的负担
1.再审案件当事人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再审的前提是生效判决却有错误,判决有错误则意味着法院有错误,那么法院的错误应该由法院自行纠正,所产生的费用自然不能由当事人负担,因此二审案件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
2.再审改变原生效判决的,同时应当变更原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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