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法”笔记(4)
61、订立集体合同的原则:合法原则、平等协商原则、义务对等原则。
62、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集体协商、双方签字、报送审查、公布。
⑴ 集体协商若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可暂时中止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
⑵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3、我国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
⑴ 按劳分配原则。即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
⑵ 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
⑶ 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
64、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原则的含义是:工资分配主体是企业而不是国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65、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承认个人物质利益是个人活力的一个基本因素,也是社会利益的基础。
66、不应列入工资总额的企业专项支出有:国务院规定的各类奖金;购买劳动保护用品支出;职工出差费用;职工福利费用;劳动保险费。
67、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必须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68、我国不实行全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69、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等不同职能的工资组成。
70、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在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
71、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包括: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婚、丧假工资;年休假工资;探亲假工资;停工期间的待遇;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
72、非因职工本身过失造成的停工一般按本人标准工资75% 发给停工津贴。
73、试用新机器、新工具,试行先进经验及合理化建议期间,非职工本人过失造成的停工,按照本人标准工资100% 发给停工津贴。
74、停工连续3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3个工作日以上的天数发给停工津贴 .
75、工资支付的办法:法定货币、书面记录、工资清单、约定的日期支付、每月支付。
7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⑴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⑵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⑶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⑷法律、法规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77、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78、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⑴劳动者实现休息权的法律保障;⑵促进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79、工作日分为以下四种:
⑴ 标准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统一的工作时间。
⑵ 缩短工作日:少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主要适用于:有毒有害、条件艰苦、过度紧张、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工作。)
⑶ 延长工作日: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适用于突击性、季节性比较强的工作,应当在闲季时安排补休或者给予经济补偿。(适用于交通、邮电、渔业、勘探、建筑、制糖、旅游等。)
⑷ 不定时工作日:每日无固定的工作时间。(适用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长途运输、出租司机、装卸人员等)
80、休息休假的种类:
⑴ 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午休及用膳时间(半小时)不计入工作时间;工间操计入工作时间。
⑵ 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⑶ 公休假日。必须是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周六、周日,也可以轮流安排在其他时间。
⑷ 法定节日。
劳动法对法定节日作了原则规定:⑴元旦(1天);⑵春节(3天);⑶国际劳动节(3天);⑷国庆节(3天);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半天)。
全体公民的节日,如适逢公休假日应在次日补假;部分公民的节日如适逢公休假日则不补假 .
⑸ 探亲假。
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每年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期限:
探望配偶,一方1年1次30天;
未婚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两年1次45天);
已婚探望父母,4年1次20天。
可另增一定期限的路程假。合同制工人与固定工人一样享受探亲假待遇。
⑹ 年休假。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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