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合同法听课笔记第八章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节 合同解除的概述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一)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
(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
(三)合同解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
(四)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解除:
1.单方:(1)法定;(2)约定(事前,任何一方都可行使)
2.双方:(事后)协议
二、解除与有关制度的区别
(一)解除与终止
(二)解除与撤销
(三)解除与附解除条件
三、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二)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第二节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条件大致有四大类型:一是协议解除的条件;二是约定解除的条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是违约行为。
一、协议解除的条件
二、约定解除的条件
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迟延履行
五、拒绝履行
六、不完全履行
七、债务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第三节 合同解除的程序
一、协议解除的程序
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
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
解除权和行使也有一定期限。其期限是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法院裁决的程序
指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时,由法院裁决合同解除的程序。
第四节 合同解除的效力
一、合同解除与溯及力
我国通说认为合同解除无溯及力。
对违约解除有无溯及力的情况分析:
(一)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
(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二、合同解除与恢复原状
三、尚未履行的债务免除与不当得利返还
四、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
其一,协议解除可以与赔偿损失并存。
其二,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而解除,有时可以与赔偿损失并存。
其三,违约解除可以与赔偿损失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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