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行政法学》中的案例分析题
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自考的目的,不仅是让考生掌握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锻炼考生认识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因此,案例分析作为考察考生实际运用能力的题型,在大部分法学课程的试卷中都会出现。而历次自学阅卷的情况表明,案例分析题最让考生头痛,得分也较低,影响整体考试成绩。本文试以《行政法学》中的一两个问题为例,对如何分析、解答案例题作一说明。
解好案例分析题,涉及到三个方面:首先,要掌握基本知识,这是基础,否则面对考题考生会“丈二和尚摸不看头脑”;其次是解题技巧,即如何分析考题,这是答题的关键;最后是掌握答题技巧,这是在会的基础上取得高分的手段。
以1997年下半年全国高教自考试卷中的案例分析为例:
公务员张某经常参与赌博。一日,张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处以15日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张某所在单位收到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裁决通知后,经研究作出了对张菜予以开除的处分决定。张某不服,分别以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试问,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解好这道题,需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掌握有关知识
该案例分析题涉及3个知识点:
(1)关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即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尤其是第12奈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排除条款。
(2)关于“原告起诉的条件”,即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奈和第41奈的规定,尤其是第37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关于“治安行政处罚的救济途 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当首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围绕问题展开分析
该案例分折题的问题是“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首先,要弄清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即原告起诉的条件是什么。该题主要考察两方面的条件:
(1)是否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
(2)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
其次,要弄清张某的起诉内容是什么。根据案情介绍,张菜的起诉内容有一:
(1)不服公安机关对某作出的“15日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的处罚,以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的行政诉讼;
(2)不服所在单位对其作出的“开除”的处分决定,以其所在单位为被告提起的行政诉讼。
第三,分析这两个诉讼是否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l、11、12条的规定,第一项起诉内容在受案范围之内,而第二项起诉内容图是对内部行政行为不服而起诉,不在受案范围之内,故法院不应受理。
第四,分析第一项起诉内容是否符合起诉的其他条件。显然,第一项起诉内容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37余第2款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对张某的两项诉讼请求均不能受理。
三、掌握答题技巧
实践中很多考生的答案是正确的,但因不知如何回答“为什么”而不能得到理想的分数。在认真、深入地分析考题后,答题时,首先要明确答案,本题中即首先明确“法院不能受理张菜的起诉”。第二,说明理由。
分三步:(1)说明法律依据; (2)联系本案案情;(3)得出结论。
联系本案,对张某第一项起诉内容不予受理的理由部分即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治安行政诉讼都应先经复议程序。本案张菜对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没有提出复议,故法院不应受理。”
再例:
1998年12月5日。甲和乙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推打,甲将乙的左胳膊担伤。菜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在对案情调查核实之后,对甲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甲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后,认为北市区公安分局处罚太重,作出将拘留5日改为罚款200元的复议决定。甲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本案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该案例分析题考察的知识点是行政诉讼法中有关管辖的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管辖主要有两种情况: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根据级别管辖的决定,此案不属于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具体到本案,由菜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和北市区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许多考生在遇到此类案例分析题时,往往忽视级别管辖的规定,直接断言由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市区法院管辖,这是措误的。答题技巧同上。
综上所述,解答好案例分析题,知识是基础,解题是关键,答题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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