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6)
101 解决国际经济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方式的优点:①调解是争议当事人在中立的第三人协助下解决争端的程序;仲裁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者审理,由其做出裁决。②同调解方式相比,仲裁的优点在于,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司法解决方式相比,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没有法定的管辖权限制,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在采用限额直接抵免法解决重复征税的情况下,居住国计算纳税人就其境内和境外来源所得最终应缴纳居住国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居住国税额=(居住国境内所得额+来源地国所得额)×居住国税率-允许抵扣的来源地国税额
在适用上述公式时,关键问题是确定居住国实际允许居民缴纳人抵扣的来源地国税额应是多少。在运用限额直接抵免时,还要确定纳税人的外国税收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的一般计算公式:
抵免限额=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居住国税率×(来源于居住国境外应税所得÷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和境外应税所得总额)
在居住国税率采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上述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
抵免限额=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外应税所得额×居住国税率
各分国限额的计算公式:
分国抵免限额=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居住国税率×(来源于某个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
在居住国实行比例税率条件下,上述分国抵免限额计算公式可简化为:
分国抵免限额=来源于某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税率
综合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
综合抵免限额=纳税人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居住国税率×(来源于各个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之和÷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
在居住国采用比例税率情况下,上述公式可以简化为:
综合抵免限额=来源于各个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之和×居住国税率
对于在外国享受低税率优惠待遇的项目,实行专项限额抵免方法,即单独计算这些特定所得项目的抵免限额。这种专项限额的计算公式是:
专项限额=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居住国税率×(来源于非居住国的专项所得÷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
在对纳税的特定所得项目实行专项限额抵免制的情况下,居住国对纳税人的其他所得的综合抵免限额计算公式为:
综合抵免限额=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居住国税率×[(来源于非居住国的全部应税所得-来源于非居住国的专项所得)÷来源于居住国境内外应税所得总额]
间接抵免中,母公司所获股息已承担的外国子公司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母公司承担的外国子公司所得税额=外国子公司向所在国缴纳的所得税×(母公司分得的股息÷外国子公司的税后利润)
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额,即母公司分得的股息与母公司承担的外国子公司所得税率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母公司来自外国子公司的所得额=母公司分得的股息÷(1-外国子公司所得税税率)
自考365论坛网友:夜上山庄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6)】相关文章:
法学
- 2020-04-17【法学】“法理学”复习资料(14-18章)
- 2020-04-17【法学】07年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十八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工业产权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发明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外观设计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统计法
- 2016-06-28【法学】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税收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考务考籍】2015年湖北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
- 【考务考籍】2015年山西自考转考程序及规定
- 【考务考籍】2015年1月同济自考办事务办理反馈
- 【考务考籍】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召开招考工作研讨会
- 【考务考籍】2014北京自考三重奏 ——坚持、优化、创新
- 【考务考籍】2015湖南设立娄底幼儿师范学校为自考社会助学机构登记备案通知
- 【考务考籍】2015年停止北京自考园林专业(独本)等三个专业新生注册的通知
- 【考务考籍】北京关于自考系统暂停服务的通知
网友关注视频
- 苏科版数学八年级下册9.2《中心对称和中心对称图形》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四年级下册 Unit 2
- 3.2 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表内除法(一)整理和复习 李菲菲
- 精品·同步课程 历史 八年级 上册 第15集 近代科学技术与思想文化
-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一次函数复习题B组(P11)
- 二年级下册数学第一课
-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周第2课时《我们的测量》宝丰街小学庞志荣
- 第五单元 民族艺术的瑰宝_16. 形形色色的民族乐器_第一课时(岭南版六年级上册)_T3751175
精品推荐
分类导航
猜您关注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方法(一)
- 200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试题
- 民事诉讼法学标准预测卷(三)
- 《国际私法》笔记
- 《经济法概论》第一章 同步训练
- 2004年10月经济法概论串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