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本质和现象
本质和现象
任何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体,都具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事物的现象是复杂多样的。有些现象与本质是一致的,叫真相;有些现象与本质不一致,叫假象。假象同真相一样,也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把它同主观上的错觉混为一谈。
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第一,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主要表现在:首先,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其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再次,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相对平静的。
第二,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这样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本质,假象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本质决定现象。
掌握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因为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对立的,所以认识了事物的现象不等于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因而就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
其次,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因为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表现着本质,所以只有通过分析现象才能达到对本质的认识。认识事物本质的正确途径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掌握大量的现象,对这些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揭示出决定事物现象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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