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12年自考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五、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二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5、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
7、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9 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和“02277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8、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六、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
1、外语免考的学位授予说明
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由本校学位委员会决定),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2、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
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所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
七、免考申请程序及审核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市、县(市、区)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审批表》,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的认证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相同),近期一寸面冠照片一张。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2005年6月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应与毕业学校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二年以内。
4、课程免考审核工作由县市、(区)考办进行初审,合格者送市考办复审。初、复审的办法与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基本相同。最后由省考办组织各主考学校进行终审。
八、纪律要求
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证,即取消免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其自学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历次合格成绩。
【江苏南京2012年自考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相关文章:
考务考籍
- 2020-11-17【考务考籍】成都温江区2013年4月自考座位号查询
- 2020-11-17【考务考籍】广东高明2013年7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 2020-11-17【考务考籍】2013年7月广州自考课程合格证书发放时间调整通知
- 2020-11-17【考务考籍】2013年10月广东自考考试真题及答案
- 2020-11-17【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办安副主任谈07年4月自考情况
- 2020-11-17【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办李亚勤主任谈如何选择自考专业
- 2020-11-17【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办考籍科领导谈自考毕业政策
- 2020-11-17【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办计划科领导谈07年7月加考情况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考务考籍】重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 【考试安排】05年1/7月陕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
- 【考试安排】2004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本科
- 【考试安排】05年10月陕西省自考(本)课程安排表
- 【考试安排】上海市高自考2005年上半年各专业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第二周)
- 【考试安排】2005年高自考全国统考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 【考试安排】05年7月新疆自考维文课程安排表
- 【考试安排】重庆綦江县2005年7月自考报名考试安排
网友关注视频
- 19 爱护鸟类_第一课时(二等奖)(桂美版二年级下册)_T3763925
- 化学九年级下册全册同步 人教版 第22集 酸和碱的中和反应(一)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六年级下册 Unit 7
- 8 随形想象_第一课时(二等奖)(沪教版二年级上册)_T3786594
-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21.3(2)分式方程P15
- 北师大版八年级物理下册 第六章 常见的光学仪器(二)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 第19课 我喜欢的鸟_第一课时(二等奖)(人美杨永善版二年级下册)_T644386
- 沪教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练习册21.3(3)分式方程P17
精品推荐
分类导航
猜您关注
-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设考点校目录
- 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将作较大调整
- 江苏常州市招考办对社会推出八项承诺
- 江苏成考“专升本”学生纷纷转投自考
- 陕西自考生丢失毕业证不再补办
- 辽宁各市自考招生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