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执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及其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主考高校:
为贯彻十五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改革及其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考试[1999]5号)(见附件,下称《通知》),经研究,本市决定从2000年上半年起按《通知》的规定实施,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0年上半年开始,本市开考的所有专业的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全部按照《通知》的规定作相应调整(专科、基础科设三门,本科段、独立本科段设两门)。
二、自2000年上半年起,所有专业的新、老考生全部按照新设置的公共政治课程参加考试。
三、现设公共课程与改革后新课程的衔接,按《通知》规定实施。其中,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续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者,以本、专科两阶段合计,必须通过至少三门公共政治课(不计重复)、且满12学分,才可不再参加新课程考试。
四、自2000年起,本市所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件中,凡有关“公共政治课课程”的条文内容与《通知》规定抵触的,均以《通知》为准。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改革及其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考试[19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
为贯彻十五大精神,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社科[1998]6号),经研究,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进行改革,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积极贯彻“深化‘两课’教学改革”要求
改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自学应考者系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十几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哲学、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较好地贯彻和体现了这一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宣部、教育部教社科[1998]6号文件,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经过反复调查研究、论证,决定改革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新的课程设置方案参照普通高校 “两课”课程设置及其基本内容,努力做好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规范课程设置,修订教学基本要求,使其既适合自学,又能使考生终生受益,同时注意与现在开设的公共政治课的过渡与街接,做到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减少重复。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
(一)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设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学分)
2、“邓小平理论概论”(3学分)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
(二)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经济类专业设置
“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三)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非经济类专业设置
1、“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列入“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考试大纲,并在考试中占10%的分数。每年4月份考试范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2月末的国内外时事,每年10月份考试范围为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
三、加强公共政治课课程考试大纲、教材建设
为适应需要,全国考办要抓紧、抓好新课程的课程考试大纲、教材建设工作。新大纲、教材在内容上要体现中宣部、教育部对“两课”课程设置改革的要求,同时要兼顾自学考试的特点,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全国考办要组织力量,在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编写高水平、高质量的大纲、教材,并按时出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要与全国考办步调一致,互相配合,切实做好新大纲、教材的供应工作,保证考生及早拿到,以利他们学习。
四、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时间安排
1999年为过渡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要向考生公布并广为宣传。现在的“哲学”、“中国革命史”和“政治经济学”今年安排最后两次考试。从2000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各地必须遵照全国考办2000年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组织考生参加改革后的公共政治课课程考试,原则上不再安排现行公共政治课课程的考试。
五、关于现有课程与改革后的课程衔接
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的考生,凡公共政治课已达8学分的,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只通过“哲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只通过“政治经济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从2000年起报名参加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必须按照改革后的方案,参加公共政治课的学习、考试。
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凡公共政治课已达4学分的,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凡未通过“中国革命史”课程考试的考生和新报名参加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改革后的方案,参加公共政治课的学习、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组织力量扩大宣传,保证这次改革的顺利实施。
教育部(盖章)
【上海市关于执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及其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相关文章:
★ 2016年4月嘉兴市区自学考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通告
★ 东莞关于2016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考务考籍
- 2020-11-17【考务考籍】成都温江区2013年4月自考座位号查询
- 2020-11-17【考务考籍】广东高明2013年7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 2020-11-17【考务考籍】2013年7月广州自考课程合格证书发放时间调整通知
- 2020-11-17【考务考籍】2013年10月广东自考考试真题及答案
- 2020-11-17【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办安副主任谈07年4月自考情况
- 2020-11-17【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办李亚勤主任谈如何选择自考专业
- 2020-11-17【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办考籍科领导谈自考毕业政策
- 2020-11-17【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办计划科领导谈07年7月加考情况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公共课】自考《英语(一)》真题练习:词义辨析
- 【公共课】自考《英语(二)》真题练习:介词短语意义区分
- 【公共课】自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真题练习: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物
- 【公共课】自考《高等数学(工专)》真题练习:导数的定义
- 【公共课】自考《大学语文》真题练习:《先妣事略》
- 【公共课】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真题练习:实践基本形式
- 【公共课】自考《高等数学(一)》真题练习:函数定义域求解
- 【公共课】自考《线性代数(经管类)》真题练习:非齐次线性方程组
网友关注视频
- 冀教版英语四年级下册第二课
- 第五单元 民族艺术的瑰宝_16. 形形色色的民族乐器_第一课时(岭南版六年级上册)_T1406126
- 北师大版八年级物理下册 第六章 常见的光学仪器(二)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 第4章 幂函数、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下)_六 指数方程和对数方程_4.7 简单的指数方程_第一课时(沪教版高一下册)_T1566237
- 七年级英语下册 上海牛津版 Unit3
- 30.3 由不共线三点的坐标确定二次函数_第一课时(市一等奖)(冀教版九年级下册)_T144342
- 【获奖】科粤版初三九年级化学下册第七章7.3浓稀的表示
-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老山界》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精品推荐
分类导航
猜您关注
-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设考点校目录
- 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将作较大调整
- 江苏常州市招考办对社会推出八项承诺
- 江苏成考“专升本”学生纷纷转投自考
- 陕西自考生丢失毕业证不再补办
- 辽宁各市自考招生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