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1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考试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1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或http://zk.hebeea.edu.cn)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名报考办法
1、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对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受限课程的考生,必须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2、考生报考费实行网上支付,考生报名前,须到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网上支付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请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或建行客服电话:95533.
3、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所报信息原则上不予修改。考生确需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和图像信息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所在市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统一制作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等有关材料。市自考办签署初审意见,报省自考办审批后做统一修改。在籍考生信息修改仅限更改一次。但所报课程和所选参考教材不予修改。
4、考生报名时,新生或无图像信息的在籍考生可以按要求从网上上传照片(此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上),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无图像信息的考生将影响当次考试,后果自负。
5、我省自学考试成绩按课程管理,一个考生只能拥有一个准考证号,《准考证》全省通用。对持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应尽快到所在市自考办将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到各项信息完整的一个准考证号上,其它准考证号一律注销。考生持有多个准考证号会影响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
6、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7、考生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8、考生按本次公布的课程报考,并按课程支付报考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冀价行费字[2004]17号)执行。考试缺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
四、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20日,每天8:00—22:00.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27日,每天8:00-22:00.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考生不要在最后二、三天报名。
五、考试
1、理论课程考试由各设区市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入场考试。
2、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到报名点领取或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3、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选题详见本次公布的《2011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核时间在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4、考生考试(考核)合格的课程,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凭课程合格证书办理毕业手续),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次考试(考核)。考试成绩可到各设区市自考办或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考试成绩不公布。
5、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持有效期内合格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单”,向主考学校申请。
6、应考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包括必要的路途往返时间)由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对持有当次《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应给予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7、各设区市自考办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管理考场、考生,违规者按《关于对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重要通知
一、2011年我省将在7月份增加一次自学考试,报名时间5月20日至25日,考试时间7月9日至10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请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通知。
二、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毕业申请时间调整为:
上半年5月21日至30日
下半年11月21日至30日。
附件1:2011年10月理论考试课程安排
附件2:201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课程安排
附件3:201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课程考试说明
【河北省2011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
自考报名
- 2020-11-17【自考报名】成都温江区2013年4月自考报名及办理转免考通知
- 2020-11-17【自考报名】宜宾高县2013年4月自考报考说明
- 2020-11-17【自考报名】四川内江2013年10月自考报名和8月转免考通知
- 2020-11-17【自考报名】河南周口2013年4月自考开始报名
- 2020-11-17【自考报名】海南2012年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 2020-11-17【自考报名】2015年10月海南省自考报名报考公告
- 2020-11-17【自考报名】北京2010年10月自考报考注意事项
- 2020-11-17【自考报名】铜陵2014年1月自考报名工作服务指南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公共课】自考《大学语文》真题练习:描写人物的五种方法
- 【公共课】自考《毛邓三概论》真题练习:外交方针
- 【公共课】自考《大学语文》真题练习:对课文内容的掌握
- 【公共课】自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真题练习:视图按钮
- 【公共课】自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真题练习:基本经济制度
- 【公共课】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真题练习: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
- 【公共课】自考《高等数学(一)》真题练习:分段函数分段点处求导数
- 【公共课】自考《英语(一)》真题练习:条件状语从句的时态
网友关注视频
-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逢入京使》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四年级下册 Unit 2
- 化学九年级下册全册同步 人教版 第18集 常见的酸和碱(二)
- 三年级英语单词记忆下册(沪教版)第一二单元复习
- 六年级英语下册上海牛津版教材讲解 U1单词
- 化学九年级下册全册同步 人教版 第25集 生活中常见的盐(二)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五年级下册 Unit 10
- 精品·同步课程 历史 八年级 上册 第15集 近代科学技术与思想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