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政策:毕业生待遇及免考政策
毕业生待遇:等同普通高校自考生
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后,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主考院校一般由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如: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宁波大学等,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生还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浙政发[1999]307号)和省教育厅等六厅局《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00]25号)等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非在职自考毕业生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体系,凡取得我省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证书的非在职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户口随迁。
农村户口或户口待定的自考毕业生,准予办理“农转非”,不受就业与否的条件限制。在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下达“农转非”名单后,持毕业证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住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农转非”申请,按有关程序办理“农转非”。
免考政策:免考已学过的部分课程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自考生取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可在每年3月、9月自学考试报名时向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具体包括:
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科专业的,还可免考能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课。例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哲学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英语”、“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
【浙江自考政策:毕业生待遇及免考政策】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
自考毕业
- 2020-11-17【自考毕业】北京邮电大学09下半年学位办理通知
- 2020-03-19【自考毕业】07年3月自考《计算机及应用》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 2016-08-30【自考毕业】上海大学关于领取201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的通知
- 2016-08-30【自考毕业】关于山东自学考试2005年以前停考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的通知
- 2016-08-30【自考毕业】2016年上半年铜陵市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 2016-08-30【自考毕业】2016年上半年贵阳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 2016-08-30【自考毕业】2016年上半年贵州自考毕业证领取通知
- 2016-07-18【自考毕业】海南省考试局2016年6月自考毕业生名单公示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经济学】08年自考“市政学”复习笔记第二章
- 【经济学】08年自考“市政学”复习笔记第八章
- 【经济学】08年自考“西方经济学”串讲笔记(三、四章)
- 【经济学】08年自考“市政学”复习笔记第五章
- 【经济学】08年自考“西方经济学”串讲笔记(十三章、十四章)
- 【经济学】08年自考“西方经济学”串讲笔记(五、六章)
- 【经济学】08自考“企业管理咨询”串讲笔记(5)
- 【经济学】08自考“国际物流导论”复习笔记(二)
网友关注视频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四年级下册 Unit 3
- 冀教版小学英语四年级下册Lesson2授课视频
-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有余数除法的竖式计算》
- 冀教版英语五年级下册第二课课程解读
- 【部编】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老山界》优质课教学视频+PPT课件+教案,安徽省
- 外研版英语七年级下册module1unit3名词性物主代词讲解
- 化学九年级下册全册同步 人教版 第25集 生活中常见的盐(二)
- 二年级下册数学第二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