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国际商法考点:提单的种类
提单的种类
1、以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已装船提单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提单,指在货物装船以后,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装货船舶名称及装船日期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主要适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实际装船之前签发的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发运,接受监管或已装载的运输单据,不论其称谓如何。但如信用证特别要求已装船提单,则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实践中,托运人需要在装货后通过要求承运人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船名称和装船日期的方法将其变为已装船提单。
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指单据上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不清洁提单指附有该类附加条款或批注的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外,银行拒绝接受不清洁提单。此外,不清洁提单也难于作为权利凭证自由转让。应当注意的是,有下列批注,不能算不清洁提单:①批注仅是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如东北大豆500吨,旧麻袋装;②批注表明承运人对货物的内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③批注表明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
3、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因此也称作“不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提单的收货人只能是提单上列名的人。不记名提单指托运人不具体指定收货人,在收货人一栏只填写“交与持有人”字样,所以又称作“空白提单”。这种提单不经背书即可转让,凡持有人均可提取货物,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因风险太大,很少使用。指示提单指托运人在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指示提单通过背书可自由转让,所以又称作“可转让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使用。
4、按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或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
直达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从装运港直接运往目的港的提单。
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在本质上并无不同,转船提单指允许货物中途换船的提单;联运提单指货物由海运和另一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方式,如海陆,海空、海陆空等方式运输而签发的提单。转船或联运提单均是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并承担全程责任,因此,在性质上两者并无不同。
而联运提单与联合运输单证或多式联运单证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均指使用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往另一国;区别在于,联运提单的签发人一定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而后者虽是由联合运输经营人签发,但它并不一定是船公司。如该联合运输经营人是船公司或代理人,并注明货物于某口已装船,则可用联合运输提单代替联运提单。
5、按运费支付时间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运费预付提单指托运人在装货港交货时即支付运费,承运人在提单中载明“运费付讫”。在CIF和CFR合同中要求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指货物到达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
6、租船提单
租船项下的提单称为租船提单,其性质和作用依租船人的身份不同而异。
(1)当租船人运送的是自己的货物时,船东签发的提单起证据的作用,提单服从租船合同的约束。租船人(即托运人)与船东(承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2)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第三者即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其性质和班轮提单一样。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提单为准,但船东与租船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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