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复习考试说明
一、本课程命题的基本要求
《中国税制》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专科和工商管理专业专科必考课。本课程命题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中国税制考试大纲》和该委员会指定教材《中国税制》(中央财经大学郝如玉教授主编)为依据,旨在考核应试者是否掌握有关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税制理论,是否理解并熟悉我国现行主要税制的基本内容,学会重要税种的税额计算方法。
本课程考核应试者认知领域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15%,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35%,综合应用占20%。试题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题中,四个等级的分数比例为:易占20%,较易占30%,较难占30%,难占20%。根据北京市自考办在《现代教育报?考试招生专刊》公布的有关统计资料,2002年4月该课程在北京市的统一考试及格率属于10%到20%之间这个档次,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二、考核内容补充说明
1、《中国税制》教材共分为上下两篇,共包括十章内容。考核重点为:第一章《税制概述》,第二章《税收要素》,第三章《税制原则》,第五章《流转税制》,第六章《所得税制》。2001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国税制》统一命题试卷中这五章内容占了77分。2002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国税制》统一命题试卷中这五章内容占了72分。
2、教材的下列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1)学术界没有定论的理论观点;(2)已经不执行的税制或只限于少数省份实行的税制,主要包括第九章《行为税制》中的第二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六节《筵席税》;(3)税制改革方面尚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内容。
3、本课程的题型及题量分布:本课程试题包括选择题(占30%左右)和非选择题(占70%左右)两大类。(1)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占20%左右,每小题1分)多项选择题(占10%左右,每小题1分)(2)非选择题包括:名词解释题(占10%左右,每小题2分)判断说明题(占10%,每小题2分)简答题(占20%左右,每小题4分)计算题(占20%左右,每小题5分)论述题(占10%左右,每小题10分)。从最近两年的试卷来看,计算题主要考核流转税制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以及所得税制中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由于本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课程,应试者要特别注意熟悉教材,在对概念、理论和税法规定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将所学知识转为实际应用,切忌搞“题海战术”。本课程自学考试的学习方法请参考作者王學軍老师2001年10月21日发表在《现代教育报?考试招生专刊》上的《自考学习方法杂谈》一文。
三、关于试卷中的超纲内容
由于本课程教材编写不尽如人意加之命题有欠考虑,2001年、2002年全国统考试卷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纲内容,现主要围绕两年试卷的计算题做简要分析:
1、2001年第46题主要考核营业税的计算。该题实为200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经济法》考试的一道计算题。题目中涉及这么一个知识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个知识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但是指定教材中根本没有涉及,而且学生也无法根据教材现有内容做出推断和分析,将其列为考试内容是不合适的;
2、2001年第48题主要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该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本是企业所得税中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命题人通过计算题来考核这个知识点,但是指定教材根本没有讲述。
3、2002年第46题主要考核增值税的计算。该题涉及如下知识点: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
这个知识点在指定教材中根本没有涉及,而且学生也无法根据教材现有内容做出推断和分析,将其列为考试内容也是不合适的;
4、2002年第47题主要考核营业税的计算。如果能够明确做出此题,应该补充教材中没有涉及的如下知识点: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5、2002年第48题主要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该题的超纲内容是关于“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问题。这个知识点教材在讲述时遗漏掉了。
另外,2001年第40题、2002年第4题也有超纲之嫌疑。
为了以防万一,笔者总结归纳了一些教材中没有涉及但是属于现行税制中相对比较重要的部分知识点,并整理了教材中部分明显错误,一并列示如下,谨供参考(前已涉及者略):
1、教材36页表2.7中的级距2、4中的1000应该为10000,这属于印刷错误。
2、教材42页第三自然段第8行的牲畜交易税和集市交易税已经取消;第10行的“现行奖金税”应该改为“原奖金税”。因为奖金税已经取消。
3、教材111页有关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补充下列内容:“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这些内容教材虽未涉及,但是会计专业的同学在学习《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存货计价时已经接触。有不少自学考试的参考资料都将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扣除率当做10%,这实际上不符合国家现行税收法规的规定的。
4、教材120页可以倒数第二自然段可以补充下列内容:“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这一内容虽然教材中没有涉及,但是已经在2002年度的试卷中出现。
5、教材165页第五自然段的租赁收入与其冒号后面的解释不一致,可能是排版发生的错误,后面解释的内容其实指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可以看作应税收入总额构成种类中单独的一个大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一)生产、经营收入;(二)财产转让收入;(三)利息收入;(四)租赁收入;(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六)股息收入;(七)其他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6、教材302页有关印花税的征收制度应该补充下列内容:应税合同只要订立就应该纳税,而不是以履行合同为前提。这一点在2001年度试卷中已经出现。
7、教材309页倒数第二自然段应该补充如下内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与“三税”相关的罚款、滞纳金。
8、教材19页关于纳税主体的义务的第一条(1)“依法办理纳税登记、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这一表述中的纳税登记一般是指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和登记核查。教材内容表述不规范,不符合我国有关税收法规、规章的要求。
9、教材172页最下方和184页标题(二)底下的第一段倒数第二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的“(草案)”两字应该去掉。作为一部税收法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过程中可以称为草案,但是一经立法机关通过,就成为正式的法律,不能再称为草案。教材160页第四自然段第10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错误,应该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教材中类似的错误出现过多次。
10、教材167页倒数第三段“税务机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税工资办理”的含义在教材中没有解释清楚。应该理解为: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工资性支出低于计税工资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据实扣除;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工资性支出高于计税工资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按照计税工资扣除。教材167页倒数第二段关于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理解思路与倒数第三段关于计税工资的理解思路一样。
11、教材40页表2.8之下的第四行“从理计征”属于印刷错误,改为“从量计征”。
12、教材109页倒数第五行“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该改为“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13、教材111页第二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文字后面以下列了(1)、(2)、(3)、(4)四条,显然前后矛盾。可以把(1)(2)(3)理解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理解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三个方面”主要指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4、教材111页第四自然段补充解释如下:购买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购买农业产品的单位在收购价格之外按规定缴纳的农业特产税,准予并入农业产品的买价计算进项税额。
15、教材111页补充以下内容: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应在购进的货物已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以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或分期付款且所有款项未支付完毕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16、教材112-114页介绍小规模纳税人时,没有给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该公式补充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17、教材128页标题“二、营业税的征收制度”之下第10行“邮政电信业”的表达方式不规范,应该为“邮电通信业”。
18、教材116页倒数第二段关于消费税的定义“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不准确,可以修改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教材127页第四节节标题下面关于营业税的定义:“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不准确,可以修改为“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以及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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