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自考政策: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可申请办理转考手续。省际间转考由省自考办办理。
考生出省转考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跨省(市、自治区)考试者,可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学历教育考试科经办人、负责人、分管副主任签名后,加盖办公室公章,方可转出。
(二)省自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出具《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介绍信》和全国统一式样的《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转考介绍信由考生自带,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省自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发有关省自考办,考生不得自带档案。
(三)转出考籍档案要加盖密封章,由省自考办寄出并留存根备查。
(四)考生持《转考介绍信》、原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及身份证到转入地省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转入的档案信息以省级考办出具的《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
考生外省转入手续
(一)外省考生来我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持原报考所在地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申请登记表》、原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及身份证到江西省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填写《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并把新准考证号码告诉省自考办,然后持原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身份证和江西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到转入的县(区、市)招考办按首次报考者要求报考,也可以先办理报考手续后再办理转考手续。转入的考籍档案须符合我省有关规定。
(二)转入地招考办应按规定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三)外省转入的考生,考试须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执行。转考者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科目中课程的替代按照我省规定执行。
(四)转入
相关链接:江西省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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