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考写作(一)考点:请示
《条例》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请示作为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或指示的报请性公文。下级机关遇到无权或无力解决,以及按规定应由上级机关决断问题都应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而凡在下级机关职权范围内,通过努力能够处理的问题,应该自行解决,不能动辄请示,逃避责任。
与报告相反,请示属于事前行文,工作已经开展再向上级请示,就失去了请示的意义,也违反了工作原则。请示写作要求一文一事,不能多头主送,也不能越级主送,如需同时知照其他机关,可以采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以免在上级答复前造成工作上的混乱。如遇特殊情况,如重大灾情、险情或检举控告直接上级等,需要越级主送,则需抄送被越过的上级。
请示的写作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四个部分。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也可以写成“事由加文种”形式。需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常将“报告”、“申请”或“请示报告”用于需用请示行文的事项,这是不妥的,根据《条例》规定“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申请”、“请示报告”都不是公文文种。同时,“请示”一词本身含有请求、申请之意,标题也不能拟为“关于请求(或申请)XXX的请示”。如《XX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中国辛亥革命博物馆的请示》就犯了词义重复的问题。
请示的主送机关通常是发文机关的直接从机关。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应根据请示事项所属的职权范围选择一个主送机关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
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缘由、请示事项、请示结语三个部分。请示缘由是请示获得批准的前提,因此,一定要简明而充分的陈述原因、依据等。必要时还需举事实、列数据加以说明。请示的事项,首先是切实可行的,“无理要求”不可能得到上级的认可。其次,要考虑全局,不提过分的要求,再次,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不必向上级提出帮助解决的请求。不论何种事项,写作时都应实事求是、具体明确,谦虚委婉、语言得体,决不可使用要挟性的语言。请示结语采用惯用语,如:“特此请示”、“妥(当)否,请批示(指示、批准)”、“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请审批”、“以上当否,请批示”等。
下面是国家经贸委等十三个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的一则请示。正文部分先简述请示的缘由,然后提出六条建议请求批准,该请示条理清晰,具体明确,有理有据、切实可行。呈报后,很快得到国务院的批准。
【2016年自考写作(一)考点:请示】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
文学
- 2016-06-28【文学】2016年自考文学概论(一)考点:文学形象的系统性
- 2016-06-28【文学】2016年自考文学概论(一)考点:具体可感性
- 2016-06-28【文学】2016年自考文学概论(一)考点:艺术概括性
- 2016-06-28【文学】2016年自考文学概论(一)考点:审美理想性
- 2016-06-28【文学】2016年自考文学概论(一)考点:审美属性
- 2016-06-28【文学】2016年自考文学概论(一)考点:西方典型论发展的三阶段
- 2016-06-28【文学】2016年自考文学概论(一)考点:典型论在现代中国的发展
- 2016-06-28【文学】2016年自考文学概论(一)考点:典型的特征性
其他最新资讯
- 2023-12-29【自考政策】广西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新增61门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关课程?
- 2020-12-04【免考问题】自考免考有哪些条件?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文凭有用吗?
- 2020-12-04【综合问题】自考本科需要考多少门课?
- 2020-11-17【综合问题】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 2020-11-17【经济学】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 2020-11-17【自考政策】全国自考办领导:未来自考将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网友关注
- 【考务考籍】2014年广东申请自考毕业条件
- 【考务考籍】北京自考园林实践课程5月24日辅导
- 【考务考籍】2014年4月华东理工大学自考考后信息
- 【考务考籍】2014年广东申请自考毕业手续
- 【考务考籍】2014年10月江苏自考调整工商管理(本科段)等10个专业部分课程设置通知
- 【考务考籍】2014年上半年杭州自考合格证领取通知
- 【考务考籍】2014年10月重庆自考医科大学停考面向社会开考的药学专业(专科)的批复
- 【考务考籍】2014年镇江市自考办及各区县自考办办公地址及电话
网友关注视频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四年级下册 Unit 2
- 第12章 圆锥曲线_12.7 抛物线的标准方程_第一课时(特等奖)(沪教版高二下册)_T274713
- 河南省名校课堂七年级下册英语第一课(2020年2月10日)
- 沪教版牛津小学英语(深圳用) 五年级下册 Unit 10
- 六年级英语下册上海牛津版教材讲解 U1单词
- 冀教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有余数除法的简单应用》
- 人教版二年级下册数学
- 冀教版小学英语四年级下册Lesson2授课视频